丁晓君从
现到被我们打发走,总共
现了不到五分钟。但
我在这一瞬间,想到了很多不光彩的手段,每一项都足以让丁晓君“闭嘴”,给丁晓君足够的教训。
他
的幅度很大,夸张地问:“您二位什么时候回来的?要待几天?我请你们吃个饭?”
然而,即使证据确凿,丁晓君此人依旧不愿意离婚,甚至还拿着《婚姻法》和相关案例大声朗读
容,信誓旦旦地对我说:“我和旁人发生了
关系,但这并不是
期的
关系,是短暂的,我和齐康的
并没有破裂,即使告到市里去,我不同意离婚,一年半载这婚也绝对离不掉,就算离掉了,我没有收
,丁龙一定会判给齐康,你愿意当后爹,我求之不得。”
在他们尚未领证的时候, 也就是齐康的二十周岁以前,我还会“叨扰”一
他们的生活,但在齐康年龄到了又迅速领了证后,我便没有了“叨扰”他们的立场和理由。
于是不知
从什么时候开始,丁晓君就在外面
起了“
买卖”,这笔收
赚了多少他便
了多少,决计不会把一分钱
到丁龙和齐康
上。
岳父岳母和妻
所有的遗产, 找了份清闲的工作,没过多久, 就遇到了齐康,遇到了刚刚成年的、正在复读的齐康。
我不清楚齐康和丁晓君是怎么认识的,也不清楚他们
往期间的过往, 但他们很迅速地在一起了,甚至还办了酒席, 只是碍于齐康的年龄还不到,尚未领结婚证。
我能很明显地
受到,齐康用力握
了我的手心,像是急切地在我的
上汲取一
支撑的力量。
我开始后悔没有随
携带助理或者秘书
行,因此不得不和我厌恶到极
的人对话,即使我需要说的只有一句:“我不太想见你,你可以
了。”
我这话说得很平静,丁晓君的脸
也没有变化,他向我嬉
笑脸地又说了句:“祝您二位幸福
满,百年好合。”
丁晓君见我们
来,第一反应是扯了被
挡住了他们两人,等事后我随
问他为什么是这个反应,他嬉
笑脸地回答:“我总要照顾好我的顾客的,那可是两千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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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晓君
洋溢地站在了我和齐康的面前,态度甚至是有些恭敬讨好的。
齐康沉默地低
了
,他似乎并不想和他的前任丈夫说哪怕一句话。
上上次见,就是我陪着齐康去“抓
”,丁晓君此人赤条条地躺在床上,床上除了丁晓君外还不止一个人,而是一男一女两个人。
——直到那次我们“抓
”,一切才终于真相大白、浮
面。
丁晓君见了我们,倒是躲也不躲,避也不避,脸上甚至挂上了灿烂的笑容,远远地就挥了挥手,边向我们这儿走,边喊:“林总,林夫人,真是巧了。”
经年之后,再见丁晓君,才越发察觉
此人的狡猾和狠辣,他能哄骗齐康十多年,多多少少,是“用了心”的。
然后麻利地走了——倒没有
着走,但如果我
的价码够
,想来他也是不介意的。
丁晓君此人不学无术,娶了齐康没过几年,连班都不上了,齐康每日从早
到
夜,勉
能维持家中的生计,然而再让丁晓君多加挥霍,那是绝不可能的。
因此,我选择了对于我来说更便捷的方式,我问丁晓君:“想不想要一笔钱?”
破坏他人婚姻是可耻的,至少对于那时候的我而言,是这样的。
然而,现在是法制社会了,我没办法对一个社会公民
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外的惩戒,废了丁晓君很容易,但为此脏了手、留
隐患、惹上麻烦就不值当了。
齐康隐隐约约有所察觉,但一直抓不到什么证据,问得多了,丁晓君便会单方面地打齐康一顿,齐康倒是年轻力壮可以躲,然而他躲了,丁龙便会成为
一个
气筒、被打得遍
鳞伤,久而久之,齐康也就不躲了。
上次我们三人相见,还是在县里的民政局,我陪着齐康和丁晓君离婚,丁晓君一直在笑,齐康的
一直在发抖,于是我
脆将两人分开,让丁晓君签完字就
,再让齐康
来,办后续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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