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跟无数本穿书
小说的开
一样。
可恨,也可悲。
不。
一连串的疑问被沈绪立
否决,大脑中枢告诉他,这全
是不可能发生的。
别的BUG暂且不提,相当于一座小型
电站输
功率的闪电打在
上……
靳博安的父母与沈家的老掌门人沈
学颇有渊源,可惜双双英年早逝,所以男主从小一直养在沈家。
沈
学慧目识人,一
看
靳博安非池中之鱼乃人中龙凤,早晚会有潜龙腾渊一鸣惊人的一天,而自己的孙
则不成气候,吃吃玩玩,必定败光家产穷不聊生。
可惜原主是个不争气的家伙,完全辜负老爷
的
意,心底
惨了靳博安,虚荣心却始终迈过不这
坎。
索
早一
跟有前途的男主捆绑,免得将来保不住家业,还落得个凄凉无依。
狗血小说果然是毫无
理可言的。
沈绪目前的
神状态大概只能回顾到这些
略剧
。
靳博安问:“还有些时间,用我来伺候你洗漱穿衣吗?”
某人天生就是行走的衣服架
,即使披一条床单也能完
地
人的
球。
真正的主角则是面前这位回
版的安鈤。
啧啧,那是什么滋味儿?
男主叫靳博安,是原主沈少爷既
又恨的人。
在看清安鈤模样的瞬间,突如其来的陌生记忆,已经在逐步解释沈绪所有的疑惑。
要不然,有什么隐形摄像
藏在床角?!其实是真人秀节目组挖得陷阱,准备让全国观众看自己
糗?!
他该死的穿书了。
穿
了一本名为《狂耀》的狗血小说里与原主同名同姓且始终贯彻人渣观念,
艳绝
又神经变态的富家恶毒炮灰。
也难怪男主看自己的
神透
杀气,八成原主作死
着男主上了床还是怎么的,反正男主的厌恶
绪日积月累达到极值,才会忍不住

来。
《狂耀》开篇几万字的寥寥
容,就简单完成了原主
场即死亡的炮灰使命。
某雷电
加的一夜,原主又神经错
找男主晦气,发现男主与真正心意相通的人
相拥,
自己被绿,开车冲
雨幕之
被闪电击中死相凄惨。
那一张满满胶原
白的脸
儿,总不能是神奇化妆术的
力产
吧!
沈绪发呆的二十几分钟里,靳博安已经洗漱完毕,
上穿着制裁
良的西装式校服,
的白金校徽镌刻着诺迪兰
英学院字样。
不但屡发神经指责对方
攀门第,也经常在狐朋狗友面前讽刺男主从小就会吃
饭,甚至不惜动用恶毒手段排挤一切主动靠近男主的优秀
慕者,导致两人原本就单薄的关系愈来愈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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