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房
。哪怕多
钱,条件差
都ok,只要是个一居室,她再也不想跟人合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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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乔麦坐到电脑前,打开文档写小说。工作以后,每个周末她大
分时间都
在写作上,很少有社
生活。
乔麦是从大学时开始写的言
小说。以前家里
得太严,她从来没看过言
,后来到北城读书,父母鞭
莫及,她便如脱缰野
。
看了n本言
之后,
味变得刁钻,很难再找到喜
的类型,所以开始自己动笔写。哪知
写和看是两回事,她大概是没有天分,写了几年都不温不火。
不过乔麦没打算放弃,只要还有一个读者愿意看她写的东西,她就会继续写
去。
不知不觉间,已经快到五
,手机
了条微信,乔麦拿起来一看,是莫淇淇发来的:[麦麦你在家吧?我把程森带过来,你给掌掌
。]
程森是莫淇淇新
的男朋友。和乔麦不同,莫淇淇从小就
格叛逆,初中开始谈恋
,到了大学就更加猖狂,至少半年就会换一任男友,每任男友她都会带来给乔麦看看。
乔麦其实有些羡慕莫淇淇这样洒脱的
格:[在家,你们过来吧。]
莫淇淇:[我们到你小区门
来接你。]
乔麦:[好。]
不久后,一辆奔驰大g停到她小区门
,莫淇淇在副驾驶朝她挥手:“麦麦,这儿!”
乔麦小跑几步过去,拉开后座车门上车。
莫淇淇简单替他们介绍了
彼此,乔麦朝驾驶位的程森投去打量的视线。
他年纪可能比她们大个两三岁,模样很清
,右侧耳朵有个亮晶晶的,扣在耳骨上的饰品。
莫淇淇大学以后
的每一任男友,样
都
得不错,家境也好。莫淇淇自己家也不差,父母都是医生,才有钱供她念
院。
打过招呼之后,三人朝餐馆
发。
路上一阵闲聊,乔麦得知程森以前也是
院的学生,和莫淇淇一个学校,家里是
生意的,现在开了家
术馆。
她和程森初次见面,话不多,好在对方
格外向,莫淇淇也是话痨,一路没有冷过场。
到达餐馆,
完菜,莫淇淇想起什么,问她:“对了麦麦,你后来有再碰到那个陆之和吗?”
乔麦
:“有,他说过段时间把画还我。”
“过段时间?” 莫淇淇忿忿地:“这人怎么这么磨叽。他要是拖着不还,我们就去华宇找他,就不信把事
闹大,他还敢不还你。”
乔麦连忙摆手:“不用那么夸张啦,他答应我会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