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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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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想着,就悄悄地在帐外偷看一, 哪怕是看着她的影,知她还在,就可以了, 他就可以立避去前线。

闵六的心脏一炸开了。

他颤栗着双手接过那只绣鞋, 轻轻地抚摸着上面的猫儿戏刺绣。

起先他不自己绣, 但那些里司衣的人们听说要绣的图样,都连连摇了摇

可是等他到了军营, 无尘脸发青,双手捧起一只沾了血的白绣鞋,双眸泛红,垂了脑袋。

李公公起先让他学绣简单的鸟,结果一张帕不是被染上了斑驳的血迹,就是被疯六撕成了好几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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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玉的七皇殿,怎么可能小时候给自己衣?里有一大堆的婢受他差遣。

殿说的,可能是小时候有一次七皇殿衣好玩,所以拿来随便了两针,恰好那次被前来给母妃请安,恰好看见母妃溺七殿玩绣针的形。

李公公当时听了,哑无言。

在万顺,猫并非什么吉祥,上不得大雅之堂。

她喜那个姓白的当替代品...那...他也可以姑且留着姓白的命。

他掐握得指骨咯吱响,在心万分煎熬地想着。

只要她活着...他只要她还活着,就什么都依她,什么都可以...

他只记得在东时, 有次翎对缕衣抱怨, 说是绣鞋千篇一律不是鸟就是荷莲,总落俗

于是,疯六便自己学着绣。

所有人简直都难以想象,惯来握刀杀人的太殿,握起掉地上都看不见的绣针时,会是个什么景。

于是,在翎抛开他,毅然前往东昭的这段时日里,闵六就笨拙地执起了绣针。

七殿自幼弱,许多事,只要他能提得起兴趣,贵妃娘娘和陛都会随他把玩。

然后缕衣就劝她, 自古绣样都那样才大气,姑娘是太妃, 若是绣只猫狗,才让人笑话呢。

“孤记得...天络小的时候,曾给自己补过衣。”太殿喃喃地说了那么一句后,就又拾捡起被他十指染得血斑斑的手帕,再度绣了起来。

在他里,什么大气不大气,什么吉祥不吉祥,他自己说了算。他是太殿,他说什么是大气,什么便是大气,什么是吉祥,那什么就是吉祥

可太殿呢,显然幼时也握过绣针,只是,那是因为被废后关起来,衣服破得不能再破,他不愿意衣服破开让别人瞧见,便向人借了绣针,扭扭歪歪地,笨拙地把上。

然后翎就歪着, 猫儿这么可, 怎么就让人笑话了。

快到大本营的时候, 他脆从来,换起了拐杖在后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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