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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了不一样!”梁玉生本来在天上好好的飘着,这会伊红梅不留面的把他往拽,他怎么能乐意呢,就问于瑾,“小瑾会写笔字吗?”

梁玉生创作/望正涨,哪有时间吃,他又拿起笔来,“你们先吃,我再写一张。”

“那正好,你也来练一练,笔字可不能搁置,搁置久了就荒废了。”

“还是算了,我都好久没有写过了。”

梁曼宁只知于瑾字好看,却从未见过她写笔字,也跟着撺掇起来,“就是,写一嘛!”

于瑾不好再推拒,只能着从梁玉生手中接过笔。

“笔写的好,笔能差吗?”

红梅洗了果送书房,见这温馨洽的场景,不由的十分喜,“来吃,早上刚摘的,可新鲜了。”

于瑾这句话并非自谦,大学毕业后她就再没怎么碰过文房四宝,只是在国外居住那两年,偶尔当才艺展示一番。

梁曼宁这样问,其实是有自己的小心思,她想让于瑾知,她并不是伊红梅说的那样笨,毕竟学理科的很少有人像她这样了解历史。

梁曼宁看不懂其中门,只觉得于瑾又聪明又厉害,简直闪闪发光,把她比成了见不得天日的尘埃,可她心中却生不丝毫的嫉妒,唯有那翻着的,快要溢来的冲动。

笔和笔本质上是相互促的,而瘦金笔画纤细,行书较快,更是书法当中最适合两笔通之一,于瑾不便说自己一不会,那就太拙劣了,“我前两年暑假的时候跟人学过一段时间。”

但梁玉生还是礼尚往来的把她夸上了天,“你这写的相当好了!至瘦而不失其!好字!好字啊!”

伊红梅和梁玉生回房间后,她问,“你为什么写杨广的诗啊?”

“嗯,觉得这个人有意思的。”

伊红梅知丈夫的斤两,见他有所退步,忍不住小声在他耳边说,“差不多得了,人家小瑾的字可比你的更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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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要更靠近于瑾,让这光能照耀在她上。

“杨广建行,凿运河,三江南,三征丽,不仅荒无度,还压榨民脂民膏,搞的隋朝民不聊生,哪里有意思啊?”

书法搁置久了确实会生疏,她没有刻意的装假,随着写了一首《野望》,不彩,也没错,中规中矩的。

“好久不写怕什么的,别不好意思。”

梁玉生暗搓搓的看了在一旁吃的于瑾,觉得很没面,也压低声音反驳,“那能一样吗,她是瘦金,我是草书,她是笔,我是笔。”

外国友人,可比梁曼宁还好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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