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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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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时候的他一都不知,就在他埋练习自己的小提琴时,就在那一墙之隔的地方,有个男人大大方方、堂而皇之地将一架九尺的斯坦威九尺大钢琴摆放在落地窗前,手指跃似的弹奏着。

雅的黑斯坦威能够丽的音符,将那一首首曲或是悲沉、或是庄重地表现来。相比于戚暮的勤奋,某个男人简直已经是懒到不可救药,他每天只会随意地弹上几首曲,更多时候还是躺在台上柔的大沙发上,看似随意地翻翻琴谱。

闵琛看的琴谱与戚暮的自然不同,他看的是指挥用的总谱。一般都是大总谱,只有用a3纸才能打印来,上面详细地写了所有弦乐、木、打击乐和钢的谱

每个指挥家都有不同的音乐风格,与之相似的是,他们看谱的方式也是不同的。就像维也纳乐乐团的首席指挥艾伯克·多萨先生,他的总谱永远都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自己的各笔记,经常被学院派的老师们当作范本,给自己的学生介绍。

而在学院派的老师教导指挥系学生时,每当他们提到闵琛或者奥斯顿·柏特莱姆这个名字时,永远都是一脸难以启齿的表

因为……

这个男人他的总谱永远都是一·片·空·白!

无论是短篇的奏鸣曲,还是篇的响诗,它是两三页,还是十几二十三十页,闵琛的谱永远都净净、洁白光,看上去好像是刚刚从印刷厂里拿来的模版似的。

丹尼尔以前也曾经好奇地问过闵琛,你从来不写一个字,乐团里之前的演错误都能记得吗?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就是再过于优秀卓越,在排练一首新曲的时候也会发生很多跌撞。如果是多萨先生,自然会将这些错误与需要磨合的地方记录来,而照闵琛的说法那就是:“听一遍不就记住了?”

你看,在气死人这方面,闵琛从来不甘落于人后。

大概就是因为一个邻居“太懒”,一个邻居太勤奋,这两个人就算每天都有练习,却从来没有听到过对方的琴声。

闵琛就算拥有再好的音和耳力,也绝对听不到无法传过来的声音。而戚暮就算是再拥有绝对音,也不可能听到邻居每天就弹奏几十分钟的琴声——谁让他那个时候也在琴房练琴呢?

所以说,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真是越来越少了啊!

你说说就隔了一堵墙,咱们串个门、聊聊天,这可多好。

但是这两人是“同居”了一个月,还不知:自己有个邻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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