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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章 终成眷属(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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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墨不禁称赞:“你讲得对,照这样推论,你果然把况看得清清楚楚,我那时真实太糊涂了。”

聂小蛮摇:“这是他一知半解。照他的说法,戒指一定尺寸很小很,所以自底往上拉时,第一节跟手掌之间的手指肤应该来看十分张,因为用力把戒指往上拉分的肤曾有白的指环印,事实上都没有。手指张的分反而在第二与第一节之间,这是什么缘故?因为戒指原本不属于死者,尺寸大小完全不相称,上去时是从指尖推去,第一节经过,第二节不过,结果留在第二节上,时间仓促,来不及事前把戒指放宽一。结果肤被拉的现象发生在第二节的上面而不是面,这不讲也可以明白的。”

“显此案真的迹象很多,脚印仅仅是其中之一。当初在我验查尸时,就获得了几证据,第一是死者肤的颜。你有没有注意她的手指笨?我听说程妇是针线绣生活的,刺绣是细工,一定不是笨的手指所能胜任,这一岂不可疑?第二是她的戒指。这只金戒指非常奇特,我还特别要你注意,还记得吗?”

聂小蛮说:“你说得不错,这是苟地保的失察,他气焰太甚,心脑笨,加上早已有了成见,没有作一步的探究。否则一切迹象十分显著,假如想一,任何人都能辨别的。”

再说,想埋藏人而灭迹,更讲不通,天那有这样愚蠢的人,把搬走,把尸留在那里?这样一来我疑心凶手有意藏匿人,是怕面被人认来,没有留个,人们就无法辨别真相。那么死人当真是程妇?

还是另外一个女人?假使是程妇,又死在程家,衣服首饰都没有更改,把取去,有什么用?观察这几,我断定死者不是程妇而是另外一个妇女。”

“你是不是从空场上的脚印上获得痕迹的?”

“对,戒指在无名指的第二节上。据苟地保的意思有人抢戒指,但因指节一时未曾拉来,于是留在第二节。你的意思怎样?”

景墨这才恍然明白过来,说:“照你所说,戒指是被凶手勉上去,以便冒充程妇,免得引起查案者的疑惑。苟地保说是有人想把戒指抢走,跟事实恰好相反。”

聂小蛮说:“缘由很简单,你没有运用自己的脑而已。我常说探案并不是麻烦的事,每逢有疑难题目,若能不偏不倚,站在正中,面面俱到,一定可以找到绪,一切不外乎用谨慎的态度,运用自己的脑仔细观察。要是当初我听到无,单单觉得十分奇怪诧异,而不去细心调查其终究,结果恐怕就很难说了。幸亏我看清尸的形状而加以推敲,得到几证据,解决了许多关键问题,于是我信自己的考虑完全正确,死人绝不是程妇,而是由另一个女替代的。”

我为了无曾生过许多疑问:是不是凶手行凶之后把切断,作为报复?但程妇为人十分娴静,怎么会跟人结如此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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