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把前后两次谈话的记录放在一些
行比对,
比较大的是唐文君的谈话记录。多
来的
容,大家已经知
了,这里不再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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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来了“73。12。8”失窃案的全
卷宗,吃过晚饭以后,大家呆在房间里面认真阅读卷宗里面的材料。
第一份是橱窗
外的勘查记录,
容如
:
接
来,大家把注意力投放到两份现场勘查记录。
柜台的门上和货架与北墙之间的挡板上也没有提取到指纹。
第二份是柜台里面和货架后面通
的勘查记录,
容如
:
从这两份勘查记录来看,童
等三人的勘查是非常细致的,甚至可以说是无可挑剔。
木盒
45公分,宽20公分,
10公分;木盒里面的格
16公分,宽3。2公分,
6公分;每一块海绵的
16公分,宽3。2公分,厚一公分。
初步结论:一,罪犯有一定的反侦察经验,整个作案的过程是经过
心谋划和设计的;二,罪犯为携带方便,留
包装盒,只拿走了盒
里面的东西;三,基于第二个结论,罪犯用来装手表的包不会很大,在万不得已的
况
,才拿走手表,丢
包装盒……多耽搁了一
时间。
摆放手表的是3号柜台,柜台的门开着,地上散落着五个木盒
……木盒
是全
打开的,还有一些
方形的海绵……海绵横七竖八地散落在地上,五个木盒
就是摆放手表的包装盒,每一个木盒里面有十个
方形的格
,每一个格
里面摆放着一块
条形的海绵,散落在地上的
条形的海绵是盖在手表上面的。
木盒上也没有提取到盗贼的指纹。
将木盒里面的手表装
或者倒
包中,是要一
时间的,从犯罪心理学来讲,罪犯一旦得手,考虑的一定是迅速撤离作案现场。四,其它柜台里面的东西没有挪动的迹象,这足于说明罪犯作案的目的和指向
非常明确。
郑峰和李云帆首先阅读了唐文君、孙成风、尚在秋和罗大明的谈话记录。
第一个人是胡卫东,他是和唐文君同时到南门市
工作的,不过,他不是分
到南门市
的,他是从
面一个公社的供销社调到南门市
来的,他本来是想调到大百货柜台的,因为他找了人,帮忙的人也说好了。可调到南门市
以后,
况变了,胡卫东被分到了库房
收发货员,大百货柜的名额被唐文君占了。
在“72。12。8”失窃案的卷宗里面,还有十几个人的谈话记录。其中,有四份谈话记录引起来郑峰和李云帆的注意。

位置在第四个橱窗右
角,
据玻璃分离之后留
的痕迹判断,玻璃应该是玻璃刀所切割的……照片上反映的玻璃的切
,切
基本上成直线;切
51。3公分,宽49。5公分,呈正方形……切
基本上成正方形,上面标注着两个数据;橱窗
外有若
块玻璃……3号照片是橱窗里面的玻璃,一共有五块,4号照片是橱窗外面的玻璃,一共七块,其中三块相对大一些,四块比较零碎;玻璃上面没有留
任何痕迹……没有提取到一个完整的指纹和脚印,橱窗
外也没有找到任何遗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