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峰觉得这条船加的很有
理。郑峰和李云帆
取了
家村郭晓兰溺
案和南山镇辜望弟失踪案的教训,曹德民的这条船是应该作为调查对象的。
至于曹德民为什么要多跑这么远的路,郑峰还没有周到合理的解释,当然,
这样的考虑有另外一个比较有说服力的理由,谢家村在大小沙河
汇
东边五六里地,夏清莲在渡
遇到曹德民的可能
比较大,一般
况
,曹德民不会这么
,但如果曹德民
于关心,执意要送夏清莲回谢谢家村的话,夏清莲是不会拒绝的,而夏家堡就在状元村的南边,比小刘庄要近许多。
人站在河岸的
,
前便
现一个不大的牌坊,上面写着三个字:“状元村”。三个字是用正楷写的。笔力苍劲有力。
同志们上船之后,继续向西行驶,状元村北边的这条
偏窄一些,两岸,特别是南岸的树木,其树冠
分向河中央延伸,两条船几乎是在树
面行驶的,光线一
暗淡了许多。
沿着一条破败不堪的青砖路向南,在牌坊南边五十米左右的地方,分
三条路来,一条路向南,一条路向东南,另外一条路向西南,左边两条路是青砖路,右边一条路是土路。向南的青砖路有一
五米宽,向东南的青砖路不到一米宽。
曹德民架设渔网的地方距离状元村还有半里路。
这个想法正好解释了郑峰心中的疑虑,“72。3。16”案和“72。3。27”案是两起串并在一起的,关联度非常大的案
,既然是串并在一起的案
,那么,凶手极有可能是一个人。
在河的南岸有一片山林。
据桃村和小刘庄的地理位置判断,汪小霞所搭乘的便船一定大沙河沿岸某一个村庄某一个人家的渔船,而夏清莲的婆家在小沙河渡
以西三四里路的地方,再用搭大沙河上的便船来解释夏清莲的失踪,就有些牵
附会,甚至有
不合
理了,而当郑峰将目光偷到曹德民
上的时候,
况就不一样了,
几分钟以后,船停在一个大榕树的树冠
,大榕树
面就是一个码
,一块两米
半米宽的
板延伸到
中,
板两边东倒西歪地竖着几
木桩。
曹德民自己也说了,他经常划船到沙河镇去卖鱼,他的船肯定停在沙河镇渡
附近,如果汪小霞走沙河镇渡
的话,是完全有可能遇到曹德民的,走路和坐船,汪霞会选择坐船。如果曹德民再
诚恳一
的话,汪小霞非常可能坐他的船回家……当然曹德民得多走一个来回。
脚
是一条砖砌的路,砖块早已经四分五裂,相当一
分塌陷在土中。大榕树的

在残存的砖块之间。脚
有一些积雪,大榕树上不时掉
一些雪的残片。
第一,曹德民家所在的位置在桃村与小刘庄连线的中心
;第二,沙河镇……即沙河渡
又是两个失踪女人所走路线的中心
;第三,两个中心
的距离最近。实际上曹德民架设渔网的地方可能是凶手所在的位置,实施犯罪的工
……渔船所在的位置在沙河渡
……非常巧合的是,将两个中心
连接在一起的竟然是曹德民的渔船,如果曹德民“为人民服务”,或者“学**
好事”,用渔船将夏清莲送回谢家村的话,来回只需多走五六里地,曹德民只须将夏清莲送到沙河桥即可。
码
上停着一只船,这条渡船比一般的渔船要大一些,两
船绳缠绕在木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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