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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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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打了,别打!他……也是想帮我。”

已经现獠牙的李牧转带猩红,已经于半失控状态了。

人救过她,任璇对沈还英是有多一层信任的,闻言她摇了摇,却又,很是坦诚:“我心动了。”

生不死的血鬼时髦值满,只需要改变饮作息就可以避免残疾,这听上去确实非常诱惑人,任璇在知自己的可能永远都恢复不了时,是完全没办法接受的,或者说,没有一个正常人会平静地接受残缺的自己。

系统:……哦,你可以自己去查。

她刚才,就像是被鬼引诱了一样,即便知这样可能太草率,但还是不自禁地选择相信最后的一烛火。

而躺在病床上的任璇,此时此刻里是全然的恐惧和骇然,在见到熟悉的同学后,她立刻叫了一声,又有些颓丧地倒在床上。

“沈还英,这是我的决定,你不要……”

两大男人在医院楼店买了束,谭昭熟门熟路直接就找到了任璇的病房,彼时病房门是从里面反锁的,他用了巧劲,直接用灵力缠绕去解开门锁,门落锁,熟练得霍少频频侧目。

霍少一笑:“好主意,但我不敢,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能打?”

李牧的话才说到

谭昭当着合格的聆听者:“你答应了吗?”

……你们狼人可真会玩。

说起这个,霍金利就满腹牢:“好什么好,旧伤又添新伤,搁一块儿跟养蛊似的,得亏幽暗森林里不通网络,不然我家都没那么多的地方招待他们。”

谭昭闻言,推了推:“那要继续吗?”

[那好吧,我只是想说预言者这个故事传了千年,会不会在相传的时候,发生了那么小小的误差?]

谭昭不知打哪摸来一副金丝边上,这才施施然坐在椅上:“他告诉你,他的份了?”

“他也告诉我,我是……他的歌者。只要我变成血鬼,我就能像从前一样走路了。”

谭昭过去病床边,霍少已经拦住了李牧,不大的病房里,两人已经扭打在一

平心而论,是半辈都坐在椅上活着,还是成为不老不死却能自由行走的血鬼,在没有了解之前,或许绝大分人都会选择前者。

“谁!”

任璇咬着,轻轻:“我知,他是血鬼。”传说中的血鬼,不老不死,以血为生的血鬼。

相对来说,狼人的衰败更加平缓,更加“细无声”一,说不定到了哪一代,狼人和人生来的孩就不再能变成狼了。

任璇有些语,人的勇气很奇怪,第一次可以勇敢无畏,而第二次的时候,就会有所衰竭,特别是当着同学的面,她这个,但,她依然为之心动。

“你没事吧?”

“反正他们也没有护照,你可以把他们遣送回乡。”

谭昭耸了耸肩,刚想回句俏话,他设置在任璇上的保护罩被动了:“你说作为同学,我们是不是应该去问一同班同学?”

系统:不,你没有。

纯血只跟纯血结婚,其实倒像是最原始的保存血脉的方法。

霍金利:“……你开心就好。”

阿统,我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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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璇的声音很轻,但歌者对于血族的引是致命的,即便是在打斗时,李牧也还是听到了,然后他一个停滞,就被霍金利摁倒在了桌上。

说起来,血族在衰弱,狼人其实也一样,就单从人形的切换上来讲,霍少就显得糙许多,甚至都不能自如控制。三只纯血袭击阿曼德那个满月之夜,他们在最初的时候甚至能控制自己的形,后来要不是阿曼德了狠手,应该还能维持得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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